危险场所划分
危险场所划分
■ 爆炸性危险场所划分
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IEC等效的方法。国家标准GB 50058-92中规定,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,划分为0区、1区、2区三个级别,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、11区两个级别。
·2区: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黄静,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
国际上各主要工业国家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,基本上可分两种意见:
另一种为美国、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的划分,以NEC(美国国家电气规程)的定义为代表,对气体划分为1区、2区(没有0区),对粉尘也划分为1区、2区。
2022年9月1日 1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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